按照《重慶市引進海內外英才“鴻雁計劃”實施辦法》(渝府發(fā)〔2017〕14號)規(guī)定,經單位申報、區(qū)縣人力社保局初審、市級有關部門審核等程序,評選出了第三十一批“鴻雁計劃”擬認定人選。為體現公平、公正、公開原則,充分發(fā)揚民主,接受社會監(jiān)督,現按規(guī)定將名單予以公示。公示期自2023年2月20日至2月25日止。公示期內,如對擬認定名單有異議,請以書面形式向我局反映。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公章,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應署真實姓名和聯系電話,我們將對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后回復反映人。反映情況的書面意見務必請于2023年2月25日18:00前通過郵遞、傳真或電子郵件(掃描件)送達重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高服部。
通訊地址:重慶市渝北區(qū)春華大道99號,人力資源服務產業(yè)園南區(qū)三樓(郵編:401120)
收件單位:重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高服部
聯系電話:023-88612333
傳真:023-881520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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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第三十一批“鴻雁計劃”擬認定人選名單
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2023年2月20日